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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案例]前程無憂論壇網友“紫穆”: 我在上家公司工作一年半,由于加班太頻繁和工作壓力大我選擇了“裸辭”。因為剛辭職的時候沒有馬上找到心儀的工作,并且自己也想休息一陣,我就出去旅游了一次。回來之后準備了當年的公務員考試想試試看,最后失敗了。這里一來二去就花費了3個月的時間,成為了我的一段“職業空白期”。現在但凡我出去面試都會被問到這段“空白期”,在談薪時屢屢被壓價,不知道是不是和這3個月有關? [對策]無憂點評: 對于“職業空白期”,事實上HR真正想知道的并不是求職者在這段時間去做了什么,而是在經歷這段時間之后,求職者是否能馬上回到工作狀態,實現與這份工作的“無縫拼接”。因而對于求職者而言,在回答“職業空白期”這個問題的時候可以適當有所保留。一般來說,進修、或者家里有事都是比較常見的理由。這里還需要注意的是,求職者應該表明自己對于這段“職業空白期”是有所規劃和準備的,而不是真的“閑在家”。當“職業空白期”不再成為HR挑剔的借口,也就不會成為壓價的理由。